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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系為規劃、評估及審核適當之課程,特設系課程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
本會委員由本系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、學會代表一人組成。工作職掌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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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(學程)定必選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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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其他教學單位協調共同課程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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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教學品質改進之檢討與研究相關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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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有關課程之協調、整合、改進等事宜。
二、本會開會時,本系其他教師須列席參加,並得邀請經驗豐富之他校學者、產業界代
表、畢業系友各一人參與。
三、本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,應於每學期第九週前召開。
四、本系大學部之課程規劃應每四年擴大辦理檢討一次,以符合社會發展需要。
五、本會於必要時隨時召開。
六、本會開會時非有應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(含)出席不得開議。
七、本會之決議需有出席人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。
八、本設置辦法依據亞洲大學課程委員會組織章程擬定,經系務會議通過,報請學校核定
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九、其他未盡事宜,依據亞洲大學課程委員會組織章程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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