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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系
1. 輔系介紹:讓修讀同學具備深入的會計審計能力,並取得報考會計師資格之必要學分。
2. 申請方式與申請資格:各學系二年級(含)以上之學生,填寫輔系申請表後向系辦提出申請。
3. 修習通過方式:學生修讀本系輔系,至少修滿本系規定33學分。若系定必修或所選之主修學程有科目相同者,須以本系所開之選修課程或另一個學程選修科目補足之。
4. 修習通過後可考取之相關證照:
核心課程33學分(必修) | 可考取之相關證照 |
會計學(二) 中級會計學(一)(二) 稅務法規 成本會計學 管理會計學 高等會計學 智慧稽核 審計學 |
記帳士 電腦稽核軟體應用師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 永續發展碳管理-規劃師/管理師 |
輔系課程規劃表
113學年度課程規劃表
112學年度課程規劃表
111學年度課程規劃表
110學年度課程規劃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