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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主修
1. 雙主修介紹:讓修讀同學具備深入的會計審計或會計資訊能力,獲得本系學位並取得報考會計師資格之必要學分。
2. 申請方式與申請資格:各學系二年級(含)以上之學生,填寫雙主修申請表後向系辦提出申請。
3. 修習通過方式:雙主修至少修滿45學分,包含必修核心課程24學分,系專業選修學程21學分,學程選修須從二年級上學期開始,自本學系開設之二學程中擇一學程主修。若系定必修或所選之主修學程有科目相同者,須以本系所開之選修課程或另一個學程選修科目補足之。
4. 修習通過後可考取之相關證照:
系核心課程24學分(必修) | 系專業選修學程21學分(二學程擇一主修) | 可考取之相關證照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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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主修課程規劃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