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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主修

1. 雙主修介紹:讓修讀同學具備深入的會計審計或會計資訊能力,獲得本系學位並取得報考會計師資格之必要學分。
2. 申請方式與申請資格:各學系二年級(含)以上之學生,填寫雙主修申請表後向系辦提出申請。
3. 修習通過方式:雙主修至少修滿45學分,包含必修核心課程24學分,系專業選修學程21學分,學程選修須從二年級上學期開始,自本學系開設之二學程中擇一學程主修。若系定必修或所選之主修學程有科目相同者,須以本系所開之選修課程或另一個學程選修科目補足之。
4. 修習通過後可考取之相關證照:

系核心課程24學分(必修) 系專業選修學程21學分(二學程擇一主修) 可考取之相關證照
會計稅務學程 智慧稽核學程
中級會計學(一)
中級會計學(二)
稅務法規
成本會計學
管理會計學
高等會計學
審計學
智慧稽核
公司法
租稅規劃
財務管理
當代會計議題
稅務會計
高等會計學應用
審計學實務
資料庫管理
智慧商務
會計資訊系統
企業資源規劃(一)
企業資源規劃(二)
智慧資料探勘
企業智慧
記帳士
會計師
國際電腦稽核師
ERP軟體應用師
永續發展碳管理管理師/規劃師
iPAS營運分析師
無形資產評價師
公職高普考會計、審計人員

雙主修課程規劃表

113學年度課程規劃表
112學年度課程規劃表

111學年度課程規劃表
110學年度課程規劃表

雙主修簡介影片